研修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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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申請考核制是對博士研究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一種制度,主要包括博士入學考試、博士畢業論文答辯、博士期間學術成果等多個方面的考核,在各階段均要達到一定標準,方可進入下一階段或畢業。
博士申請考核制最早起源于歐洲,在十九世紀晚期引入中國,當時只要通過一次考試就能夠讀博士,憑借學術成果和論文就能畢業。20世紀50年代,我國開始建立博士學位制度,并借鑒德國等西歐國家的博士申請考核制度,實現了中西合璧。
20世紀60年代后期,由于學科體系的擴大和博士研究領域的拓展,原來的考核制度難以滿足不同領域的博士研究生的需求,于是學位授權和認證制度逐漸形成并完善。到了21世紀初,由于國際化的勢頭越來越強,每個國家也開始有了自己的學術評價標準和認證機構,進一步提升了博士申請考核制的國際化水平。
博士申請考核制在我國當前的實行情況中取得了顯著的效果。最新的《博士學位授權與申請工作指南》規定,申請博士學位必須通過入學考試、科研立項、學分積累、論文撰寫、報告答辯等多個環節,其中各項考核都各具標準和時限。這種以系統化順序規范博士申請考核的制度在實踐中已經得到證實,不僅從動態管理上提高了博士研究生素質,而且大大提高了畢業博士研究生的質量。
但博士申請考核制目前也存在一些問題。例如,考核標準是否偏重了量變,而忽略了質變;是否忽略了博士研究生的個性和創造性思維等方面。這些問題建立在當前博士申請考核制的實施中的日趨嚴格、繁瑣的趨勢有關。
博士申請考核制的實施離不開大量的制度支持和規劃方案。其實具體落實在每一個博士的身上。作為博士研究生,如果能夠掌握好這個考核制度,就能更好地指導自己的學術研究,為更快更好地畢業打下堅實的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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